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科技馆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项目单位:合肥市科技馆。
4、预算金额:11万
5、服务期限:2025年9月30日-2026年3月29日。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合作满意,可续签服务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6、项目概况:为满足公众需求,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与黄山路馆区同时运营。因两馆日常开展科普活动及工作需要,现计划租赁1辆座位数不少于23座,不高于30座的营运客车,用于人员摆渡和活动道具运输等。
7、行车路线:合肥市科技馆黄山路馆区(蜀山区黄山路446号)与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高新区彩虹路899号)之间往返。
周三至周五每天按下表路线运行;周一至周二每天减少1次蜀西湖馆区与黄山路馆区往返行程;周六至周日每天增加1次蜀西湖馆区与黄山路馆区往返行程。工作时间:7:00-19:00,全年不休,用车时间如有调整以实际时间为准,采购人提前告知。
合肥市科技馆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乘车路线
次数 | 发车 地点 | 路 线 |
1 | 黄山路馆区 | 黄山路→潜山路→长江西路→创新大道→彩虹路→石莲南路(蜀西湖馆区)→望江西路路→石莲南路(蜀西湖馆区) |
2 | 蜀西湖馆区 | 石莲南路(蜀西湖馆区)→彩虹路→创新大道→长江西路→合作化南路→黄山路(黄山路馆区) |
3 | 黄山路馆区 | 黄山路→潜山路→长江西路→创新大道→彩虹路→石莲南路(蜀西湖馆区) |
4 | 蜀西湖馆区 | 石莲南路→望江西路→长宁大道 →长江西路→石莲北路→石莲南路(蜀西湖馆区) |
5 | 蜀西湖馆区 | 石莲南路→燕子河路→长宁大道→长江西路→合作化南路→黄山路(黄山路馆区)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公司在合肥市内自有中巴(不低于23座,不高于30座)不少于2辆。车辆行驶证登记地为合肥市,登记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提供车辆清单和行驶证复印件。
3、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人必须是,合肥市 2025-2026 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入围供应商。
5、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汽车租赁项目业绩至少1项(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6、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投标体。
三、租赁车辆及服务需求
1、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驾驶员需取得驾驶同类车型驾照(A1驾照)5年以上,在中标人公司连续工作不少于6个月,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需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且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2、中标人提供的车辆须为2022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座位数不少于23座,不高于30座的中型客车,数量1台,车辆必须购置乘客座位险且不低于每座80万保额。车厢内外整洁,车窗明亮、空调正常使用,做到每日清洁。轮胎无泥污,车内无浮土,无杂物,无异味。定期对车厢进行消毒,每个座椅需配备便于拆洗的座套,每月更换一次。
3、车辆服务期间不得随意调整驾驶员,不得随意更换服务车辆,确需调整的,应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新驾驶员须符合第一条规定,车辆需符合第二条规定。若驾驶员因服务态度、误点等被投诉三次以上(含三次),中标人无条件更换驾驶员,如提供的驾驶人员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合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监管部门处理。
4、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准时停靠在指定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约定服务,按照采购人指定的路线及停靠点安全运行,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整路线和停靠点,否则采购人按每次1000元扣除应付中标人租赁服务费。
5、租赁车辆每月产生的能源费、维修、日常保养费、年审费、保险费、相关税费、交通违章罚款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违章行车或操作不合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派出人员的福利、工资、医疗、保险费、餐费均由中标人负责。如发生劳资纠纷,由中标人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中标人提供服务时应事先向采购人提供车辆相关有效证件(行驶证、保险单、机动车登记证书、营运证等),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签订合同。
8、中标人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保证车辆正常提供服务。如发车时间内,车辆出现故障,采购人按3-4人/出租车用车,出租车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9、每半年根据临时需要提供4次合肥市行政内域内免费用车,多于4次按双方商定另行收取费用。免费用车如影响交通班车运营,需另调配车辆保障。
10、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对行车路线、上下落点和时间做出调整(调整后的路线每日行程不超过采购公告每日应执行路线公里数),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不得另行收费。
11、如采购人实际用车公里数少于规定路线公里数,则按照每公里2元折算费用,结余费用按中标金额单日运营费用折算成服务天数,予以延长服务期。
四、获取采购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合肥市科技馆询价采购项目报价单》通过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合肥市科技馆询价采购项目报价单》
(3)投标供应商资格与租赁车辆及服务需求中要求的材料:
a、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参与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投标单位报价单、业绩材料、车辆清单及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运证)复印件。
d、项目配备驾驶员的驾照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e、其他所需材料。
2.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9月18日9时30分-2025年9月18日10时,逾期不予受理。
3.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需用A4纸打印装订,一正本一副本,签章完整;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单独拷贝至空白优盘中。以上材料全部密封装至档案袋中并加盖密封章,至开标现场开启前不得打开。
4.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4楼二号会议室(高新区彩虹路899号)
5.开标时间:2025年9月18日10时
6.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4楼二号会议室(高新区彩虹路899号)
六、评标办法
1.此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2025年9月18日10时现场开标,投标人现场等待评标结果。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本次报价为完成本次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包含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投标单位的总报价必须低于采购人提供的限定价,高出限定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开标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本项目流标,我馆将发布流标公告,并发布第二轮采购公告。
2.投标人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和了解服务内容,如投标人因未及时了解相关信息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成,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2.联系电话:0551-65192307
3.联系地址: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4F-B-07办公室